第(3/3)页 凯若:“我想让你帮我杀了那个阿姨。这个愿望对叔叔你来说绝不是很难,因为妈妈曾经跟我说,这个徽章的持有人是一个传奇,没有他完成不了的任务。” 约翰心中叹息:果然还是要我杀人啊…… 我想金盆洗手都不行。 “凯若……其实叔叔已经……”约翰想要拒绝,不仅仅因为这是前身欠下的债,他没有义务偿还。 但…… 约翰拒绝的话还没有说出口,凯若就抱来一个精致的木盒。 这个盒子约翰也有一个,不用猜都知道里面是什么。 凯若将木盒打开,里面是码放整齐的酒店金币,足足有两百枚。 一枚金币黑市售价一百万美刀,还是有价无市。 两百枚就是两个亿! 约翰干了大半辈子也就攒了两百大几十枚,并且用的只剩下一百六十五枚了。 由此可见,“铜头蛇”芙妮塔·格林确实是战功卓绝,仅比约翰的前身差了一点点。 也证明她同样是个很牛b的杀手,没有堕了她毒蛇暗杀团五蛇之一的身份。 这整整两百枚金币很可能是芙妮塔·格林的毕生积蓄。 凯若将盒子双手捧到约翰的面前,“这是妈妈的,一共两百枚金币,再加上那个血契徽章,恳请叔叔帮我和妈妈完成这个愿望,拜托了。” 这才是真正的难以拒绝,血契徽章代表攸关性命的人情,价值两亿美刀的金币代表了天价的酬金。 人情加金钱,根本没有理由拒绝。 并且有实力杀凯若妈妈的人,必然也是个同行。 杀一个双手沾满血腥的同行并不违反约翰的原则。 “呼……” 约翰深呼吸一口气,将凯若手中的盒子接了下来,“ok,叔叔答应你了。” 一次性能赚两个亿,这么大的生意为什么不接? 想要攒百亿买海岛,有些私活还是必须要接的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