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11 永为汉蕃-《刘备的日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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求赐金印? 乃是内附大汉。且从国体而言? 亦与蓟国相匹配。蓟国号大汉一藩。既为兄弟之邦,已程不国,自当“永为蕃蔽,捍御南蛮”。
不过一夜之间。便好似换了人间。
角市旗船,汇入干支大市。如同幼鲸入群? 蝌蚪寻母。万震携海市令并立甲板,意气风发? 指点江山。
“传令,三日后? 海市开。”
“得令。”
“二令,市中名产? 皆可中贩。”
“得令。”
“三令? 笼(专营)海市名产? 商家有三。”
“得令。”
作为北岛新主。百艘巨舰,一字排开。远非扶南大舶可比。岛上豪强,胡乱拼凑之各国海船,当真小巫见大巫。不值一提。
正惶惶不可终日。忽闻海市张榜,约法三章。
三日后开市。名称皆足量贩卖。可合伙共贩。然若要垄断名产,转售四海船商,只有三家可入选。
将约法三章,融会贯通。北岛豪强,如醍醐灌顶,幡然醒悟。
第一,汉使默许豪强并列。毕竟“强龙不压地头蛇”。并从北岛豪强中,择选实力最强三家,为代言人。全权代理蓟国名产贩卖。如此说来,海市必不常驻此岛。
只需将船上所载名产,悉数转售“中贩”。便可即日启程,满载而归。
所谓“山上无老虎,猴子称大王”。只需蓟国海市有来有回,匆匆来去。北岛,仍可玩弄于你我股掌之上。
此亦符海市往来,一贯作风。
生存所迫,暴利所驱。三日之期,迫在眉睫。
首当其冲,谁是三家。
不等日落。便有岛上豪强,广发英雄帖。召集一众岛豪相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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